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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建设医联体不得变相取消、合并中医医
时间:2019年07月29日 16:52      来源: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近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在医疗联合体建设中切实加强中医药工作的通知》。针对目前部分地区一些不当做法,《通知》明确提出“三个不得”,即在医联体建设中不得变相地取消、合并中医医院,不得改变其功能定位,不得以各种理由在事实上削弱中医医院建设发展。

  《通知》鼓励县级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医共体,通过推动医共体内服务能力共提、人才梯队共建、健康服务共管、优质资源共享,整体提升县域中医药服务能力。已经只组建一个医共体的县域,中医医院法人资格保持不变,确保中医医院性质、名称、功能定位不变,人员编制、床位数总量不减,推动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不断提升。

  《通知》鼓励城市三级公立中医医院可利用技术、人才、品牌等优势,优先与区域内县级中医医院通过共建、托管等多种形式组建医联体,通过管理团队和专家团队双下沉,帮扶建设中医优势专科专病和中医经典病房、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站)、治未病科、老年病科等,接收县级医院医务人员进修培训,建立远程医疗网络等多种方式,提升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

  《通知》要求加强中医专科联盟建设,通过专家共享、科研共享、教学共享、标准共享和管理共享,强弱项、补短板,辐射和带动区域内、区域间专科能力提升,推动整体中医医疗服务发展。加强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水平,加快建设智慧中医医院和互联网中医医院,强化中医远程医疗能力建设,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优质中医资源下沉基层。

  《通知》称,到2020年,500家县中医医院达到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要求,90%以上的县级中医医院达到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要求。

  在政策措施保障方面,《通知》提出,推动落实公立中医医院六项投入政策和投入倾斜政策,加强对医联体中医药工作的考核,建立财政补助资金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机制,确保中医医院建设投入不减、力度不弱、保障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