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医保局等十部门共同发布了《健康中国行动——癌症防治实施方案(2019—2022年)》(以下简称方案),旨在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
方案提出建立癌症区域医疗中心、加强中医药在癌症防治中的独特作用等举措。
建立一批癌症区域医疗中心
方案要求,推动高水平癌症防治机构均衡布局。加强国家癌症中心能力建设,充分发挥技术支撑作用。
以国家癌症中心为龙头,构建全国癌症防治网络,依托区域医疗中心,在东北、华北、华中、华东、华南、西北、西南7个片区分别遴选1—2家在癌症预防、治疗、教学、科研等领域处于领先水平的机构,推进癌症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具备条件的二级及以上医院设置肿瘤科,具备开展癌症筛查和常见多发癌种的一般性诊疗能力。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癌症危险因素监测、流行病学调查、人群干预、信息管理等。
鼓励建立医联体等多种形式的癌症专科联合体。提高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在宣传教育、健康咨询及指导、高危人群筛查、健康管理等方面的能力。
发挥中医药抗癌独特作用
加快构建癌症中医药防治网络。依托现有资源建设国家中医肿瘤中心和区域中医诊疗中心(肿瘤),加强中医医院肿瘤科建设,支持综合医院、肿瘤专科医院提供癌症中医药诊疗服务,将癌症中医药防治纳入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范围。
提升癌症中医药防治能力。制订完善癌症中医药防治指南、诊疗方案和临床路径,挖掘整理并推广应用癌症中医药防治技术方法,探索创新符合中医理论的癌症诊疗模式,培养癌症中医药防治专业人才。
开展癌症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探索中西医结合防治癌症的新思路、新方法和新模式,形成并推广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在肿瘤多学科诊疗工作中,规范开展中医药治疗,发挥中医药的独特作用和优势。
强化癌症中医药预防及早期干预。发挥中医“治未病”作用,研究梳理中医药防癌知识并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教育服务项目内容。
综合运用现代诊疗技术和中医体质辨识等中医检测方法,早期发现高危人群,积极开展癌前病变人群的中西医综合干预,逐步提高癌症患者中医药干预率。
同时,《方案》要求各地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癌症防治工作领导协调机制,落实财政投入,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同时要求加强督促落实,建立癌症防治工作进展情况的跟踪、督导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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