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全国老龄办等12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要强化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衔接。国家中医药局要按职责分工做好深化医养签约合作、合理规划设置有关机构等工作。要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慢性病管理、疾病治疗和康复中的独特作用,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产品和服务,增强社区中医药医养结合服务能力。要完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并加强管理,在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结束后1个月内告知其体检结果及健康指导建议,以历年体检结果为基础,为老年人建立连续性电子健康档案并提供针对性的健康管理服务(含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意见》明确要推进医养结合机构“放管服”改革。国家中医药局要按职责分工负责做好简化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加强医养结合服务监管等工作。
《意见》还指出要加大政府支持力度,优化保障政策,强队伍建设等。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http://bgs.satcm.gov.cn/zhengcewenjian/2019-11-04/117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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