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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实现全省地级以上市三级中医医院全覆盖
时间:2020年04月26日 14:36      来源:未知

  近日,广东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并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区各部门以推进中医药综合改革为契机,在服务模式、产业发展、质量监管方面先行先试、探索创新,共同推动我省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

  《若干措施》提出,到2022年实现全省地级以上市三级中医医院全覆盖、县办中医医院全覆盖,30万以上常住人口县二甲中医医院全覆盖、村(社区)中医药服务全覆盖,全省每千常住人口中医医疗床位数达到0.70张、每千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50人。

  《若干措施》明确,要构建高质量发展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高水平中医医院,实施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建设,加快建成岭南特色鲜明、群众体验良好、总体实力领先的高水平中医医院群;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丰富中医馆服务内涵,鼓励中医师到基层服务,打造中医特色区域分级诊疗模式,鼓励社会资本举办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医疗机构;强化中医药服务信息化支撑,依托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中医药数据中心和互联网中医医院,探索形成中医临床大数据。

  《若干措施》要求,要提升中医药预防、诊疗和康复服务能力。推进“治未病”健康工程,将更多中医药“治未病”技术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范畴;提升中医诊疗服务能力,开展岭南地区主要病邪研究,建设岭南中医证候样本库;提升中医药特色康复服务能力,建设高水平中医药特色康复医院;促进中西医结合,将中西医结合相关制度列入医院章程,研究中医药参与重大疑难疾病诊疗的具体环节和施治方案;发挥中医药在疫病防治中的独特优势,健全中医药参与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打造省级中医药防治传染病重点研究室,建设具备传染病定点收治能力的中医医院,实现中医药及早全面参与、中西医结合协同应对疫病。

  《若干措施》强调,要改革完善中医药管理体制机制。推进中医药综合改革,完善中医药强省建设联席会议机制,健全省市县三级中医药管理体系;完善医保和中医药价格政策,医保支付政策向基层中医医疗机构倾斜,将符合条件的中药试剂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将“治未病”项目纳入医保个人账户的支付范围;完善投入保障机制,加大财政保障力度,落实政府对公立中医医院的投入责任,改善中医医院办院条件,设立中医药发展基金,鼓励商业保险机构投资中医药服务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