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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二级以上中医医疗机构拟设“治未病科”
时间:2020年09月27日 16:33      来源:未知

  近日召开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北京市中医药条例(草案)》进行二审。草案二审稿提出,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重点专科建设、科研教学、医疗卫生人员职称评定等方面享有与政府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同等的权利。

  每区须建三级中医医疗机构

  今后,每个区都有望拥有区属三级中医医疗机构了。草案二审稿提出,区人民政府应当至少举办一所承担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功能的三级中医医疗机构。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重点专科建设、科研教学、等级评审、特定医疗技术准入、医疗卫生人员职称评定等方面享有与政府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同等的权利。

  中医医疗机构将有“治未病科”

  中医讲究“治未病”,今后,二级以上中医医疗机构拟建“治未病科”和“康复科”。草案二审稿提出,本市鼓励发展中医治未病和中医特色康复服务,推进二级以上中医医疗机构治未病科和康复科建设。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医健康咨询评估、干预调理、随访管理等治未病服务。鼓励中医医师在提供诊疗服务同时提供中医健康管理建议。加强发展中医远程医疗、移动医疗、智慧医疗等新型医疗服务和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模式,推动“互联网 ”中医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