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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试行)》
时间:2020年12月15日 17:05      来源:未知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全国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试行)》(以下简称《标准与规范》),提出依托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开展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推动二级及以上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间的信息系统互通共享。

  《标准与规范》明确了国家,以及省、市、县等各级卫生健康管理部门、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级妇幼保健机构、二级及以上医院、各级中医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各级卫生健康监督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防治机构等部门和机构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的内容和要求。具体包括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与应用中的管理服务业务、信息技术业务两部分,其中一级指标21项、二级指标125项、三级指标421项。管理服务业务指标主要包括传染病、寄生虫病、免疫规划等业务领域。信息技术业务指标主要包括信息平台、信息安全、新兴技术应用等内容。

  《标准与规范》的出台,旨在全面规范推进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提高公共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与应用能力,有效支撑国家和地方卫生健康委的管理与决策。一方面满足“平时”国家对公共卫生机构的宏观管理、政策制定、资源配置、绩效评价等方面的管理信息需求;另一方面满足“战时”对建立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传染病等重大疫情救治机制的有效支撑,提升公共卫生信息化“平战结合”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