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卫健委印发《关于推进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药科室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到2022年底,全省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均要设置符合标准的中医临床科室、中药房、煎药室和治疗室,医院接受中医药诊疗服务的人次达到医院总诊疗人次的5%以上。
《意见》对于综合医院中医科室设置定下了具体“标尺”,包括中医科室设置为医院一级临床科室,医院设置中医病床数不低于医院标准床位数的5%(或不低于150张),并设立独立病区;设置符合标准的中医治疗区,三级医院不少于3个治疗室、二级医院不少于2个治疗室,中医医疗技术目录覆盖率三级医院不低于60%、二级医院不低于50%等。
《意见》对综合医院运用中医对抗重大传染病等也提出要求,例如,具备重大传染病中医药救治能力,医院所有中医人员应经过重大传染病救治培训,具备熟练应用中医药救治的能力;落实重大疾病中西医协同机制,保障重大传染病中医药救治率达到100%,重大疾病中医药救治率不低于70%。
《意见》还明确了中医临床科室及相关科室设置、中医服务能力、中西医协同能力、中医药传承创新能力、中医药服务管理等方面的20项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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