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卫生健康委等八部门制定并印发了《北京市加强和改善精神医疗服务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指出,到2025年,北京市精神科医生数量达到8.2人/10万人口。精神科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更加优化,科学配置护理、康复、心理治疗师和专业医务社会工作者,专科服务能力稳步提升,精神专科医疗服务领域不断拓展,让患者享有更高质量的精神医疗服务。
其中,《实施方案》首次明确提出北京大学第六医院、北京安定医院、北京回龙观医院联合申报国家精神医学中心。
2019年11月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在《国家精神医学中心及国家精神区域医疗中心设置标准》中就明确规定了基本要求:国家精神医学中心应当为三级甲等精神专科医院,在精神医学领域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重要国际影响力。所处地理位置交通便利,方便全国患者就医。诊疗科目齐全,具有完善的配套医技科室,满足医疗、教学、科研和预防所需的医疗仪器设备,合理的人才梯队,较高的信息化管理水平,较强的医疗服务辐射力和影响力。坚持公益性,认真落实医改相关工作,承担全国精神临床、教学、科研、公共卫生服务等方面的技术指导,带动学科整体发展。组织或协调国内精神疾病相关专业与其他发达国家进行学术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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